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20165号)(附件1)要求,学院将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内容

8个一级指标,即教育普及度、教育公平度、教育质量度、教育开放度、教育保障度、教育统筹度、教育贡献度、教育满意度,16个二级指标和49个检测点组成。

二、监测评估指标填报部门

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科技处、合作教育处、职业素质教育中心。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填报部门分解表

三、监测评估指标填报要求

1. 填报数据为2016年度数据;

2. 数据填报的统计口径、数据来源等要求详见高校监测指标诠释及统计口径修订(附件3);

3. 对每项监测指标结果进行分析说明,包括指标达成情况、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等。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左右。

四、监测工作时间安排

227日之前,相关部门将数据报送至评估督导办公室;

    31日前,评估督导办公室将学院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评估督导办公室

2017220